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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场监管局发布2023民生范畴案子查处“铁拳”举动榜首批典型事例

海南省商场监管局发布2023民生范畴案子查处“铁拳”举动榜首批典型事例

    时间: 2023-04-02 17:15:26 |   作者: 鼎博

产品详细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海南省商场监管局聚集联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要点产品、要点范畴和要点职业,全面整理群众反映激烈、社会舆论重视和商场监管危险压力大的杰出问题,继续展开民生范畴案子查处“铁拳”举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充、虚伪宣扬、食物不合法增加、“禁塑”、“套代购”等违法行为,发挥系统集成效应,环绕“铁拳”举动的规矩动作和自选动作,查处了一批违法案子。现将民生范畴案子查处“铁拳”举动一批典型事例发布如下:

  案情简述:经查验,当事人于2022年8月22日出产的“茂利是”腊肠,胭脂红检出值为0.0025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物安全国家规范食物增加剂运用规范》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海口市商场监管局于2022年10月17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询。经查,当事人提交的食物出产投料记载表里的质料有猪瘦肉、猪肥肉、食用盐、白砂糖、鸡精、肠衣、食物增加剂亚硝酸钠、红糖珠油酱。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运用的质料胶原蛋白肠衣和红糖珠油酱(风味复合调味酱)进行抽检,红糖珠油酱(风味复合调味酱)胭脂红检测值为0.063g/kg。当事人出产该批次腊肠50斤,每袋2只装,召回92袋共重12.5斤,每斤价格17.5元,货值875元,违法所得为656.25元。

  处分成果: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三十四条  制止出产运营下列食物、食物增加剂、食物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定量运用食物增加剂的食物”的规矩,归于超范围运用食物增加剂出产腊肠的违法行为。2023年2月6日,该局根据《食物安全法》榜首百二十四条榜首款第(三)项“违背本法规矩,有下列景象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物安全监督办理部分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出产运营的食物、食物增加剂,并能够没收用于违法出产运营的东西、设备、质料等物品;违法出产运营的食物、食物增加剂货值金额缺乏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撤消答应证:(三)出产运营超范围、超定量运用食物增加剂的食物”的规矩,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分:1、罚款5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656.25元。

  案情简述:经抽检,三亚田独符源花生油坊出产的花生油(出产日期为2022年8月6日),酸价实测值为6mg/g,不符合GB 2716-2018《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植物油》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2022年12月1日,三亚市归纳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查询。经查,当事人在食物出产运营活动中,出产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花生油,货值金额为3200元,违法所得为96元。

  处分成果: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海南省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监督办理办法》第六条“制止小作坊出产运营下列食物:(四)糜烂蜕变、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干净、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许感官性状反常的食物”的规矩。2023年2月9日,该局根据《海南省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监督办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榜首款“违背本办法第六条规矩,小作坊出产运营国家和本省制止出产运营食物的,其违法出产运营的食物货值金额缺乏5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行政处分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施行违法行为所取得的金钱。法令、行政法规、部分规章对违法所得的核算还有规矩的,从其规矩。”的规矩,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分:1、没收违法所得96元;2、罚款7500元。

  三、鲲腾小椰(儋州)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矩对入网餐饮服务供给者的食物运营答应进行查看案

  案情简述:2022年9月29日,儋州市商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坐落儋州市那大镇兰洋北路鼎尚广场的鲲腾小椰(儋州)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查看,经过查看该公司运营办理的“饿了么”网络渠道(儋州区域),发现该网络渠道内的店肆“烤肉拌饭脆皮鸡饭(海花岛店)”(营业执照称号:儋州白马井凉虾餐饮店,运营者:费某某)和“烤肉拌饭·脆皮鸡饭”(营业执照称号:儋州白马井凉都人家烧烤铺,运营者:费某某)未依法公示《食物运营答应证》。该局遂对当事人立案查询。经查,当事人担任运营办理“饿了么”渠道儋州区域的事务。“饿了么”渠道内的店肆“烤肉拌饭·脆皮鸡饭”(营业执照称号:儋州白马井凉都人家烧烤铺,运营者:费某某)在2022年7月13日至9月29日期间,未取得《食物运营答应证》在“饿了么”渠道线上出售外卖餐饮食物,在此期间共出售餐饮外卖食物175单,出售总额4936.87元,该公司提取订单出售总额的23%作为供给渠道和服务的费用,即1135.48元;店肆“烤肉拌饭脆皮鸡饭(海花岛店)”(营业执照称号:儋州白马井凉虾餐饮店,运营者:费某某)在2022年7月18日至9月29日期间,未取得《食物运营答应证》在“饿了么”渠道线上出售外卖餐饮食物,在此期间共出售餐饮外卖食物46单,出售总额为1763.43元,当事人提取订单出售总额的12%作为供给渠道和服务的费用,即211.61元。当事人违法所得总计1347.09元。

  处分成果: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网络餐饮服务食物安全监督办理办法》第八条榜首款“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渠道供给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供给者的食物运营答应证进行查看,挂号入网餐饮服务供给者的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许担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入网餐饮服务供给者食物运营答应证载明的运营场所等答应信息实在。”的规矩,构成了未按规矩对入网餐饮服务供给者的食物运营答应进行查看的违法行为。2023年1月12日,该局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物安全监督办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榜首款“违背本办法第八条榜首款规矩,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渠道供给者未对入网餐饮服务供给者的食物运营答应证进行查看,未挂号入网餐饮服务供给者的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许担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或许入网餐饮服务供给者食物运营答应证载明的运营场所等答应信息不实在的,由县级以上当地商场监督办理部分按照食物安全法榜首百三十一条的规矩处分。”和《食物安全法》榜首百三十一条榜首款“违背本法规矩,网络食物买卖第三方渠道供给者未对入网食物运营者进行实名挂号、查看答应证,或许未实行陈述、中止供给网络买卖渠道服务等责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物安全监督办理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形成严峻后果的,责令歇业,直至由原发证部分撤消答应证;使顾客的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应当与食物运营者承当连带责任。”的规矩,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分:1、没收违法所得1347.09元;2、罚款5万元。

  案情简述:2022年5月,文昌市商场监管局安排展开辖区流通范畴产品质量监督查看,执法人员依法对文昌文教榜首出产农资店出售的复合肥料进行监督查看,经查验被判定为不合格品。2022年10月18日,该局对文昌文教榜首出产农资店出售不合格复合肥料的行为进行立案查询。经查,当事人出售的该批次不合格复合肥料产品标准型号是净含量50kg/袋,出产日期2021年12月9日,出产厂家为广东某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每吨20包,一共进货2吨40包,进货单价5150元每吨,折算是257.5元每包,已悉数出售完,出售单价为280元每包,出售金额11200元,违法所得900元,货值金额为11200元。

  处分成果: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出售者出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规矩,构成了出售不合格复合肥料的违法行为。2022年12月21日,该局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责令中止出产、出售,没收违法出产、出售的产品,并处违法出产、出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峻的,撤消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矩,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分:1、没收违法所得900元;2、罚款5600元。

  案情简述:2022年11月3日,儋州市商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儋州那大久旺福珠宝商行进行执法查看,在该店陈列柜中发现摆放有标识为“H”“”“BVLGARI”等饰品8件。当事人现场无法供给上述饰品的购销收据、合法来历及商标持有人授权证明资料等。该局于2022年12月19日对当事人立案查询。经查,2022年10月,当事人经过配货员从深圳购进上述标识“H”“BVLGARI”等8件金银饰品。上述货品经商标明册人授权托付的上海精萃知识产权署理有限公司判定,承认系侵略商标权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上述货品的货值金额为16920元,均未售出。

  处分成果: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三)出售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的规矩,归于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行为。2023年2月15日,该局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办理部分处理时,确定侵权行为树立的,责令当即中止侵权行为,没收、毁掉侵权产品和首要用于制造侵权产品、假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东西,违法运营额五万元以上的,能够处违法运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运营额或许违法运营额缺乏五万元的,能够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矩,责令当事人当即中止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分:1、没收“H”“BVLGARI”等标识的饰品8件;2.罚款16920元。

  案情简述:2022年12月20日,执法人员对海南兰颜慧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查看,发现该公司户外广告及微信大众号运用卫生技术人员形象对其医疗美容产品及项目进行宣扬。海口市商场监管局龙华分局于2023年1月4日对当事人立案查询。经查,当事人为招引客户展开周年庆促销活动,托付海南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造大长玻璃贴,从2022年12月10日开端以户外广告的方式张贴在医院门口上方进行宣扬,该广告中以六名卫生技术人员形象作证明。一起,为了取得更多受众的重视和买卖的时机,当事人于2017年5月20日注册lyh-Beauty微信大众号,别离于2022年10月28日发布了标题为“重磅新品发布,兰颜慧携手艾维岚打造‘聚乳童颜’的隐秘”、于2022年11月5日发布了标题为“打造高档美,‘聚乳童颜’主力组合,带你了解‘抗衰天花板’”等广告,对“艾维岚”、“乔雅登丰颜XC”等产品、项目进行宣扬,广告中屡次呈现本公司及其他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形象。

  处分成果: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医疗广告办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方式不得含有以下景象:……(六)运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组织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安排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的规矩。2023年2月27日,该局根据《医疗广告办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办理机关对违背本办法规矩的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根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分,对情节严峻,形成严峻后果的,能够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撤消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运营和发布资历的处分。法令法规没有规矩的,工商行政办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正告或许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矩,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分。

  案情简述:2022年12月13日,执法人员对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山高村80号出租屋对张某某一切的一部电梯进行查看。发现该电梯正在运用中,租客正常乘坐电梯上下楼出行。电梯轿厢内张贴的特种设备运用标志标明下次查验日期为2022年10月,维保单位为海南住友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当事人供给了公司更名阐明函和企业机读档案挂号资料,资料显现2022年7月1日海南住友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南住安电梯有限公司,该电梯由当事人供给保护保养服务。海口市商场监管局龙华分局于2022年12月26日对当事人立案查询。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8月开端对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山高村80号出租屋张某某的一部电梯进行维保,电梯维保合同的期限至2023年7月31日。现场查看时当事人无法供给电梯有用期内的查验陈述,该电梯超越了查验有用期限。在该电梯超期未检期间,当事人发现安全危险未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分陈述,仍供给保护保养服务三次,三次的保护保养记载表中未标明写明维保发现的危险、毛病。

  处分成果: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保护保养单位应当在保护保养中严格履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其保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功能,并担任履行现场安全防护办法,确保施工安全”的规矩,及《电梯运用办理与保护保养规矩(TSG T5002-2017)》第五条第十一项“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危险及时奉告电梯运用单位;发现严峻事故危险,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分陈述”的规矩,当事人构成在电梯保护保养中违背安全技术规范的违法行为。2023年2月16日,该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背本法规矩,未经答应,私行从事电梯保护保养的,责令中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保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矩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保护保养的,按照前款规矩处分”的规矩,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分。

  案情简述:2022年9月29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归纳行政执法局收到陵水县商场监管局的《案子移交函》。案子线索反映陵水液化石油气供给有限公司存在从事气瓶充装活动中未按照规矩施行充装前的查看违法行为。2022年10月19日,该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询。经查,2022年9月27日,当事人充装台上待充装液化石油气的一个空液化石油气瓶,气瓶编号为:TS2210128-2017;查验有用期为:2018年8月-2022年8月。该气瓶现已超期未查验。

  处分成果: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充装单位应当树立充装前后的查看、记载准则,制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规矩,归于未按照规矩施行充装前查看的违法行为。2023年1月3日,该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榜首款第(一)项“违背本法规矩,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撤消充装答应证:(一)未按照规矩施行充装前后的查看、记载准则的”的规矩,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分。

  案情简述:2022年6月9日,海南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展开查验检测商场专项整治查看,发现当事人出具的查验陈述中部分项目查验成果数值与查验原始记载不符,且《查验陈述》中载明的同意人未在同意《海南省军盛佳益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授权签字人及范畴表》中。接到案子移交资料后,儋州市商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5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询。

  经查,当事人首要从事查验检测服务及建造工程质量检测。2021年11月20日,当事人出具的《水泥强度、物理功能查验陈述》(陈述编号:C012021-11,托付编号:C0120211116)中载明的“比表面积”查验成果为342,但《水泥强度、物理功能查验原始记载》(实验编号:C0120211116)未载明有“比表面积”相关记载;2022年5月7日,当事人出具的《碎石查验陈述》(陈述编号:G012022-05,托付编号:G0120220507)中载明“表观密度(kg/m3)(查验成果为:2660)和“压碎指标值(%)”(查验成果为:9.3)与《碎石物理功能查验原始记载》(实验编号:G0120220507)中载明“表观密度(kg/m3)”(平均值为:2620)和“压碎指标值(%)”(平均值为:8.2)不一致,且上述两份《查验陈述》同意人郭小纲不是当事人的授权签字人。

  处分成果: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查验检测组织监督办理办法》第十四条榜首款、第二款第二项、第五项“查验检测组织不得出具虚伪查验检测陈述。查验检测组织出具的查验检测陈述存在下列景象之一的,归于虚伪查验检测陈述:(二)假造、变造原始数据、记载,或许未按照规范等规矩选用原始数据、记载的;(五)假造查验检测组织公章或许查验检测专用章,或许假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或许签发时刻的。”的规矩,归于出具虚伪查验检测陈述的行为。2023年2月27日,该局根据《查验检测组织监督办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查验检测组织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法令、法规对撤消、撤消、撤消查验检测资质或许证书等有行政处分规矩的,按照法令、法规的规矩履行;法令、法规未作规矩的,由县级以上商场监督办理部分责令期限改正,处3万元罚款:(二)违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矩,出具虚伪查验检测陈述的。”的规矩,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分。

  案情简述:2022年7月14日,儋州市商场监督办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儋州利新交易有限公司进行查看,发现该公司一楼和二楼货架上摆放有标明为临沂市兰山区好客星纸制品厂出产的“绿润TM阳光商务纸杯”等系列塑料制品,以及标明为台州市路桥瑞康家庭用品厂出产的“新鲜日子®纸杯”等塑料制品,上述塑料制品原料均含聚乙烯(PE)。当事人涉嫌出售制止名录内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当日该局对其展开立案查询。经查,当事人运营的“绿润TM阳光”系列纸杯和“新鲜日子®纸杯”系当事人从临沂市兰山区某某纸制品厂和浙日用品有限公司购进。上述纸杯原料均含聚乙烯(PE),均属海南省制止出产出售运用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名录内的产品。另查,当事人于2022年7月11日将标明出产厂家为揭阳产业园某某塑料薄膜加工厂的“绮丽雅®背心型PE保鲜袋”和标明出产厂家为揭阳市某某家宝塑胶有限公司出产的“鑫泰®背心型清洁袋”等多个标准的归于海南省制止出产出售运用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名录内塑料袋出售给儋州那大某某百货超市。当事人出售制止名录内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的货值金额4263.5元,违法所得91.5元。

  处分成果: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海南经济特区制止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规矩》第二条榜首款榜首项、第二项“在本经济特区内制止出产、运送、出售、贮存、运用下列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一)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资料的一次性袋类,包含购物袋、日用塑料袋、纸塑复合袋等产品包装袋和用于盛装废物的塑料袋;(二)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资料的一次性餐饮具类,包含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等;”的规矩,归于出售制止名录内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2022年10月9日,该局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制止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规矩》第二十一条“违背本规矩,出售制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场监督办理部分责令改正,没收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并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超越二十万元的,处货值金额等额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峻的,依法撤消营业执照。其间零售摊贩出售制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场监督办理部分责令改正,没收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矩,责令当事人当即中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分:1、没收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581袋;2、没收违法所得91.5元;3、罚款3万元。

  案情简述:2022年11月9日,海口市商场监督办理局高新区分局对坐落海口市秀英区狮子岭商业楼的海口秀英万利隆副食平价商店进行查看,发现该店向顾客供给运用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PE塑料购物袋)。执法人员对涉案的3851个塑料购物袋依法予以扣押(涉案的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袋另案处理)。经查,上述购物袋系万利隆副食平价商店于2022年9月5日从网上购买,经过韵达快递发货,单号,由当事人派送到该店。当事人运送《海南经济特区制止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规矩》制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PE塑料购物袋),派送到海口秀英万利隆副食平价商店,无违法所得,涉案货值54.9元。

  处分成果: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海南经济特区制止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规矩》第二条“在本经济特区内制止出产、运送、出售、贮存、运用下列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一)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资料的一次性袋类,包含购物袋、日用塑料袋、纸塑复合袋等产品包装袋和用于盛装废物的塑料袋”的规矩。2022年12月9日,该局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制止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规矩》第二十二条“违背本规矩,运送、贮存制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场监督办理部分没收运送、贮存的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超越十万元的,处货值金额等额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矩,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分。(来历:海南省商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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